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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文学理论的“自性”问题分析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8-24 9:55:06

摘要:文学理论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必然有其独特的学术品格,即“自性”。但是来自社会价值观念与文学活动现象两个方面的“召唤”使得文学理论在“价值中立”与“价值介入”之间徘徊不定。本文即通过剖析这两种“召唤”所形成的紧张关系来探讨文学理论的“自性”问题。
关键字:文学理论 自性 价值中立 价值介入 阐释 重构
Abstract: The literature theory takes an independent discipline to have its unique academic moral character inevitably, namely “original nature”. But “summons” from the social value and the literature activity phenomenon two aspects causes the literature theory and “the value involvement” between paces back and forth in “the value neutrality” does not decide. This article namely through analyzes the tension which these two kinds “summon” form to discuss the literature theory “the original nature” the question. 
key words: Literature theory original nature value neutrality value involvement explanation restructuring 

    1、问题的提出

     什么是文学理论?或者说,文学理论究竟意指什么?许多人看到这个问题都不免哑然失笑—我们的大学和研究机构里有那么多教授、研究员、博士、硕士都在专门从事文学理论的教学、研究和学习,还居然会有人提出这样无知的问题来。然而,只要我们冷静地想一想就不难发现,这个似乎不成问题的问题的确有追问的必要。而且这种追问本身还关乎到文学理论学科的未来。
     
     按照通常的理解,文学理论就是以一种理论的态度对有关文学的各种基本问题予以阐释,或者对各种文学现象的理论概括。考之中西文学理论发展的历史,每一种文学理论观念的提出总是先预设了一种理论的态度。这种“理论的态度”正是文学理论具体价值取向与思维模式的依托所在。任何文学理论话语的发生、发展并产生普遍的影响,都是与言说者们对这种“理论的态度”一以贯之的恪守分不开的。所谓“恪守”不是出于个人好恶的任意选择,而是言说者对更为深刻、更为宏大的文化价值观与思维方式的自觉或不自觉的认同。也就是说,文学理论观念不是自本自根的,而是有所依托的。一种文学理论体系的形成与传播,实际上是特定的文化价值观与思维方式在这个特殊领域中运作的产物。其繁荣与凋零也恰恰印证着这种文化价值观与思维方式的兴盛与衰落。因此,文学理论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便是对作为其依托的文化价值观与思维方式进行追问。实际上,这种追问还构成了建构新的文学理论话语的前提。令人十分不解的是,尽管我们的文学理论研究者们都希望建构一种有特色的文学理论话语,但对于这样一个根本性、前提性的问题,却几乎无人予以特别的关注,似乎这是一个无须追问的自明之理。这就难免使我们的研究带有了很大的盲目性。

     这也许正是我们的文学理论学科难以得到突破性进展的主要原因。

     换一个角度来看,研究主体的所谓“理论的态度”又可视为对来自外部的某种 “召唤”的回应。文学理论作为一种学术话语(后来才作为一个学科)从诞生之日起就承受着来自两个方面的“召唤”: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与文学活动现象。也可以说,它的产生本身就是这种“召唤”的结果。对于研究主体来说,这种“召唤”乃是决定着其研究指向的巨大牵引力。正是这两种不同指向的“力”造成了文学理论话语系统内部的种种紧张关系。也导致了研究主体对“理论的态度”的选择与认同的多元性。所以本文即试图从对这两种不同指向的“力”的分析入手清理出文学理论曾经有过的几种基本形态,并在此基础上对文学理论学科的“自性”问题,即其独特的学术品格问题提出自己的理解。

     2、社会文化价值观念的召唤
     文学理论作为一个言说领域从来就是各种社会文化价值观念觊觎的对象。换言之,各种价值观念都试图将自己的势力范围扩大到文学理论这种独特的言说领域之中。它们通常采用的方式是将自己乔装为文学理论话语,以专业言说的面目出现。这种方式极为有效,常常使人们误以为这种言说乃是文学理论自身逻辑的产物。就在人们接受这貌似纯粹知识形态的文学理论话语之时,某种价值观念便悄悄进入了人们的意识,从而实现其话语的霸权。这里根据价值观念本身的不同性质又可以分为两种基本情形。

     这种受意识形态召唤而产生并因此而成为意识形态之工具的文学理论在中西方文学理论发展史上都曾经居于主流地位。在中国古代的文学理论观念中,意识形态的影响是极为突出的。诸如“美刺教化”或“移风易俗”说、“文以载道”或“道体文用”说、“治教政令”或“经国大业”说等等,均属此列。可以说,具有意识形态倾向的文学理论观念一直是中国文论史的主流。在西方意识形态对文学理论的影响或许不像中国这样严重,但在某些特定时期也是极为明显的。例如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的文学观念、中世纪神学语境的文学观念以及十四到十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十七世纪古典主义、十八世纪启蒙运动时期的文学主张均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至于前苏联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理论、中国五、六十年代“两结合”的文学理论则是意识形态影响文学理论比较极端的形式了。在当代,随着属于现代性范畴的思想解放与精神自由观念成为普遍的价值取向,再加上属于后现代思潮的怀疑精神的影响,这种直接表现为意识形态工具的文学理论已经不再那么显赫了,但是意识形态依然以改头换面的形式进入文学理论领域却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一是意识形态的巨大影响。所谓意识形态,依据现代学界的基本看法,是指以维护现有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目的的一切指涉价值观念的话语体系。文学由于其固有特性的缘故,能够成为实现意识形态功能的最佳方式。于是文学理论也因为其与文学的紧密关系而成为意识形态进入文学领域必不可少的中介环节。有时,文学理论恰恰是由于负载了某种意识形态内涵而获得了与其学科身份不相称的重要性。例如许多人常常惊异于在前苏联、东欧各国以及中国文学理论学科何以会受到如此重视,有时居然会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最为人瞩目的领域。其实只要明了总体性意识形态在这些地区强大的渗透性、规范性、无远弗届的涵盖性我们就不会感到丝毫惊异了。文学正是总体性意识形态力图严格控制的领域,因此作为意识形态进入文学领域之中介的文学理论就自然膨胀起来了。无须论证的是,这种膨胀并不意味着学科建设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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