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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独立学院教育质量自我监控体系的构建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7-4 8:11:05

等教育白皮书《高等教育——应付新的挑战》指出:“高等教育质量主要靠高等院校在维护与提高标准上所作的贡献,虽然政府和消费者可以建立种种体制对高等院校进行监控,但是毕竟高校自身才是质量控制的中驱,外部对高等院校的监控主要是通过制度和财政拨款等方式实现的,但这些方式并不是决定高等教育质量的主要方面。”在国外流行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运动中,西方发达国家往往是通过将质量评价与政府的财政拨款直接挂钩的方式对高等院校的质量进行控制。但这些外部监控方式,并不是主导方面。对于高等教育多样化的我国,教育体制还欠完善,民办大学不能享受政府财政拨款的激励,民办大学教育质量的保证更需要依靠高校自身的监控机制。

    独立学院教育质量自我监体系在教育质量建设中起基础性作用,所谓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发展战略等等,是通过自我检查和监督来保证的。随着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高校的自主权增大,国家对高等教育开始由集权管理转向宏观调控,高校要生存和发展,必须增强自身对教育质量建设的自觉性。实际上,外部监控体系要真正发挥作用,也只有在高校的积极主动的配合下才能实现,比如说,我国教学水平评估,就是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的。

    建立教育质量自我监控体系,已成为独立学院发展的迫切需要。首先,独立学院是新生产物,必须按照自己的具体情况以及社会的需求,构建起独具特色的内部监控体系,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自我诊断、完善、发展的能力,从而占据生存空间。此外,独立学院教育质量自我监控体系建设也是强化独立学院自我约束能力的保证之一。独立学院实行新的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重点突出一个“独”字,独立学院要长期持续发展,加强教育质量自我监控是提高自我约束的首要途径,也为独立学院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最后,构建独立学院教育质量自我监控体系是增强独立学院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保证之一。独立学院突出独立性,区别于母体公办高校,应该形成自我发展能力,而独立学院自我发展能力则通过自身规范办学行为来实现的。

    如何构建以自我监控为主的独立学院质量监控体系,笔者认为,首先,必须加强独立学院教育教学制度建设。影响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因素,从高校的内部来看,有众多因素:教学管理的基本制度、教师数量与素质、教学环节、学风、办学设施等等。这些因素中,教学制度是主导因素,必须制定和完善具有独立学院特色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和学生管理制度,使教育质量管理和监控做到有章可循,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可靠保障。

    由于独立学院跟母体高校的关系尚未理顺,独立学院构建以自我监控为基础的教育质量监控体系,还必须处理好与母校、高校的关系。这是因为:其一,由于独立学院创办的特殊性,本身缺乏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面对纷繁的市场需求,如何科学开设专业并保障其培养质量,还存在较大的障碍。其二,因为对母校、高校过于依赖,导致独立学院人才培养过程中,直接移植母体高校的培养方案,这样一来,“应用型人才”难以真正培养出来,独立学院人才规格的优势亦不能体现出来。其三,国家虽然规定独立学院必须建立一支专任教师队伍,实际上,大部分独立学院教师队伍的主体力量还是来自于母体高校,因此这些教师在进行教书育人时,容易忽视独立学院生源的特殊性,忽视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定位,难以做到因材施教,独具特色的人才也难以培养出来。

    独立学院的特色之一是依托公立大学教育资源,在师资、管理、晶牌等主要“软件”方面实现与公立大学实质性的共享,所以独立学院教育质量自我监控必须依托母体高校。独立学院依托母体高校办学,作为“母体”的公办高校有良好的教育传统、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管理模式,以及良好的社会公信度,能够提供办学质量的保障和监控。独立学院应该积极利用举办学校业已形成的质量监控机制,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印度,仅有的300所公办大学附设了数千所私立性质的附属学院,这些附属学院就是由公立大学负责教学计划和进行教学质量管理的。另一方面,由于独立学院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实行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成为应然要求,加之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与公办高校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独立学院应该实行相对独立的运作和管理,并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质量自我监控体系。也就是说,独立学院自我监控并不是排除母体高校的监控,而是更好地借助于母体高校已形成的经验,建立和完善自我监控体系。换言之,就是在吸收和充分利用母体高校丰富的办学经验和业已形成的质量监控机制的同时,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切实可行的教育质量监控,并使这两方面紧密结合起来,避免造成“监”而难“控”的尴尬。 

    需要强调的是,构建以自我监控为主的独立学院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必须真正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学院的举办方、投资方应尊重独立学院的办学规律,立足长远发展,在办学的具体工作中不干涉独立学院。正如教育部长周济所指出:“独立学院在办学和管理上必须与校本部相对独立,有利于独立学院在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方面进行大胆的改革和创新。”所以,明确申办学校、合作方和办学实践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才能让独立学院自身准确定位,按照教育规律,进行教育质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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