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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与原作之浅在研究
救世心。……”康有为的这首诗,是对林纾最好的肯定和宣传。而黑岩泪香所处的日本明治中期,亦属于“民智未开”的社会,侦探小说的这种崭新的文学形式自然吸引了广泛的读者。更何况,黑岩泪香本身就是舆论工具的控制者,他的译作大多就是在他自己创办的《万朝报》上连载(王克非,2000:324)。而田汉、夏衍将《复活》改编并成功地搬上舞台,都离不开当时正在走向胜利的“红色”力量的扶助和领导。由此可见,作为赞助人的政治权威、文化权威和新闻出版机构在隐形的文本流通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确是举足轻重。
隐形与共识
从勒菲弗尔的“三要素”论和大量的史料来看,翻译文学创作过程中的原作之隐形现象是社会、文化、意识形态乃至权力操纵的必然结果(Hermans, 1996:26)。翻译不是单纯的文字转换,而是两套不同文化系统的相遇和冲击(Toury, 1978:89)。原语文化系统和译语文化系统无论在语言意识形态还是在权力关系等各层面上都有各自独特的“规范(norms)”。译者面对不同的文化系统和不同的“规范”,必须作出适当的取舍。如果以原语文化为主导,不对原著做适当的“修枝剪叶”,译文便会最大限度地保留原著面目,而迫使译语文化让步,结果是译文“晦涩难解”(鲁迅,1981: 151-153),很难进入译语文化系统。试想一下,有哪能一本“逐字翻译”的作品真正流传于世呢?相反,译者也可能将原著文化或“规范”彻底推翻,但这已超越了“翻译”的界定范围。比较合理的选择常常是处于两个极端之间的某一位置,即,译者会浓度既牺牲原语文化的某些“规范”也打破译语文化的某些“规范”(Toury, 1978:88-89),其终极产品会因为不同的偏向而烙上“异化(foreignization)”或“归化(domestication)”的色彩。而译者为满足译语文化读者的文化意识和审美取向,同时由于译者本身又受译语文化的种种制约,更多的时候是以牺牲原语文化为代价,让原作隐形于译作之后,而这种隐形的具体表现形式,正是勒菲弗尔所说的诗学、意识形态和赞助人,它们在翻译文学的创作过程中控制着原作的隐形程度。
隐形不仅是文化交流的必然产物,也是翻译理论研究的新的增长点。勒菲弗尔以他的“三要素”论,把翻译中的隐形现象置于历史文化的大范围中进行审视,把一向不愿为“奴”而又诚惶诚恐于“以忠实为天职”的译者从困惑中解放出来,使我们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重新审视翻译与原作的关系,重新认识作为译者的影响和作用。传统译论把翻译视作原著的复制品,因而翻译在地位上屈从于原著,翻译研究也以“原著为中心(source-text oriented)”,对原著任何的隐形都被视如“叛逆”或“不忠”。而在勒菲弗尔看来,译者能不能译出与原文相近的译文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必然故意对原文进行改写,根本不存在要和原文对比”(王宏志,1999:17)。换句话说,即,对原作的隐形是译者根据翻译目的对原作进选择文化解构。勒菲弗尔的这一理论对“原著中心论”提出了原则性的质疑,确定了翻译研究以“译语为中心(target-text oriented)”的理论基础。在这一点上,勒菲弗尔并不是孤独的施行者。纵观世界翻译史和翻译理论研究史,与勒菲弗尔牵手的人比比皆是:埃文—佐哈尔(Itamar Even-Zohar)的“多元系统论”(Polysystem),图里(Gideon Toury)的“规范”(Norms)论,斯内尔—霍恩比(Mary Snell-Horn-by)的“格式塔”(Gestalt),弗美尔(Hans J. Vermeer)的“目的论”(Skopos theory),都在不同程度上否定原文至上的观念,勒菲弗尔在英国的同伴巴斯内特(Susan Bassnett)更是赞同“翻译有如‘吸血’”,译者应对原作“粗暴地妇占(womanhandle)”(陈、张,2000: 186)!而解构学派则坚信只有将原来的“器皿”击成“碎片”,将原作“置之死地”才能重塑“后起的生命”!翻译不再是原作的复制品,翻译过程中的隐形也并非是对原作的“淹没”,而是原作的“再生”,是原作“生命延续”的阶段(their stage of continued life) (Benjamin, 1992:73)。看看庞德是如何让李白在美国复活,看看在中国早已死去的“寒山诗”是如何成了“垮掉的一代(the Beat Generation)”的精神食粮,再想想英国的二流作家哈葛德是怎样在林纾的笔下家喻户晓,想想在挪威并非最突出剧作家易卜生是怎样在《新青年》上光芒四射的,翻译中的隐形对译者、读者和原作的意义不言而喻!那么,翻译家为什么还要甘于作“茧”?翻译家要提高自我价值,首先必须有勇气让自己“现身(Visible)”,让原作“隐形(invisible)”。“亦步亦趋”,是永不可能建立起“卓而不群”的学科体系的!
隐形现象带给我们的另一个思索是如何看待译品评介的问题。传统的译评常常介于“空泛的赞赏”和“集中评错”之间(王宏志,1999:7)。而这种“错”,往往是由于隐形所导致的。挑“错”标准仍然以原著为参照。确实,从纯粹的翻译技巧上看,如果我们认为只要不是“逐字”的翻译便是翻译的败笔的话,那么,严复的翻译确乎算不上成功,因为他在系列“醒世”译译作中将“俚鄙不经之事”皆“芟剃不言”①。但从严复深刻的“用心”、精湛的语言和百年不变的影响上来看,我们能说他的译品不是成功之作吗?翻译毕竟不是一种纯技巧活动,它是一种社会文化活动,翻译作品不可避免地要烙上文化的印记。因此,对译品的评介不应该只限于狭义的“忠”与“不忠”的范围,而应该置之于历史的、文化的广阔背景中加以讨论。在“信、达、雅”之外,译评家有更多的核心问题可以触碰和深入探索,比如说,由于隐形所产生的佳译或劣译的文化背景和社会效果,等等。 更多论文资料尽在www.fw789.com
最后一点是对于“隐形”的态度问题。从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cultural turn)”(Lefevere, 1992b)和全球文化交流的趋势来看,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隐形现象在未来的翻译文学中不仅不会销声匿迹,而且还将伴随“异化”现象的升温而继续与之分庭抗礼。随着人们知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环境的日益开放,对隐形现象的欣赏度也会越来越大。作为译者,在特定的诗学观、意识形态和赞助人的影响下对原作进行适度的隐形是完全必要的。作为学者,更有责任学会如何客观地分析历史事实和历史现象,没有必要把这种“隐形”视如“文化堕落”(孔慧怡,1999)而战战兢兢地敬而远之或面红耳赤地诛而伐之,更不能武断地要求译者“附庸”于原作,因为异域的文化在进入
隐形与共识
从勒菲弗尔的“三要素”论和大量的史料来看,翻译文学创作过程中的原作之隐形现象是社会、文化、意识形态乃至权力操纵的必然结果(Hermans, 1996:26)。翻译不是单纯的文字转换,而是两套不同文化系统的相遇和冲击(Toury, 1978:89)。原语文化系统和译语文化系统无论在语言意识形态还是在权力关系等各层面上都有各自独特的“规范(norms)”。译者面对不同的文化系统和不同的“规范”,必须作出适当的取舍。如果以原语文化为主导,不对原著做适当的“修枝剪叶”,译文便会最大限度地保留原著面目,而迫使译语文化让步,结果是译文“晦涩难解”(鲁迅,1981: 151-153),很难进入译语文化系统。试想一下,有哪能一本“逐字翻译”的作品真正流传于世呢?相反,译者也可能将原著文化或“规范”彻底推翻,但这已超越了“翻译”的界定范围。比较合理的选择常常是处于两个极端之间的某一位置,即,译者会浓度既牺牲原语文化的某些“规范”也打破译语文化的某些“规范”(Toury, 1978:88-89),其终极产品会因为不同的偏向而烙上“异化(foreignization)”或“归化(domestication)”的色彩。而译者为满足译语文化读者的文化意识和审美取向,同时由于译者本身又受译语文化的种种制约,更多的时候是以牺牲原语文化为代价,让原作隐形于译作之后,而这种隐形的具体表现形式,正是勒菲弗尔所说的诗学、意识形态和赞助人,它们在翻译文学的创作过程中控制着原作的隐形程度。
隐形不仅是文化交流的必然产物,也是翻译理论研究的新的增长点。勒菲弗尔以他的“三要素”论,把翻译中的隐形现象置于历史文化的大范围中进行审视,把一向不愿为“奴”而又诚惶诚恐于“以忠实为天职”的译者从困惑中解放出来,使我们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重新审视翻译与原作的关系,重新认识作为译者的影响和作用。传统译论把翻译视作原著的复制品,因而翻译在地位上屈从于原著,翻译研究也以“原著为中心(source-text oriented)”,对原著任何的隐形都被视如“叛逆”或“不忠”。而在勒菲弗尔看来,译者能不能译出与原文相近的译文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必然故意对原文进行改写,根本不存在要和原文对比”(王宏志,1999:17)。换句话说,即,对原作的隐形是译者根据翻译目的对原作进选择文化解构。勒菲弗尔的这一理论对“原著中心论”提出了原则性的质疑,确定了翻译研究以“译语为中心(target-text oriented)”的理论基础。在这一点上,勒菲弗尔并不是孤独的施行者。纵观世界翻译史和翻译理论研究史,与勒菲弗尔牵手的人比比皆是:埃文—佐哈尔(Itamar Even-Zohar)的“多元系统论”(Polysystem),图里(Gideon Toury)的“规范”(Norms)论,斯内尔—霍恩比(Mary Snell-Horn-by)的“格式塔”(Gestalt),弗美尔(Hans J. Vermeer)的“目的论”(Skopos theory),都在不同程度上否定原文至上的观念,勒菲弗尔在英国的同伴巴斯内特(Susan Bassnett)更是赞同“翻译有如‘吸血’”,译者应对原作“粗暴地妇占(womanhandle)”(陈、张,2000: 186)!而解构学派则坚信只有将原来的“器皿”击成“碎片”,将原作“置之死地”才能重塑“后起的生命”!翻译不再是原作的复制品,翻译过程中的隐形也并非是对原作的“淹没”,而是原作的“再生”,是原作“生命延续”的阶段(their stage of continued life) (Benjamin, 1992:73)。看看庞德是如何让李白在美国复活,看看在中国早已死去的“寒山诗”是如何成了“垮掉的一代(the Beat Generation)”的精神食粮,再想想英国的二流作家哈葛德是怎样在林纾的笔下家喻户晓,想想在挪威并非最突出剧作家易卜生是怎样在《新青年》上光芒四射的,翻译中的隐形对译者、读者和原作的意义不言而喻!那么,翻译家为什么还要甘于作“茧”?翻译家要提高自我价值,首先必须有勇气让自己“现身(Visible)”,让原作“隐形(invisible)”。“亦步亦趋”,是永不可能建立起“卓而不群”的学科体系的!
隐形现象带给我们的另一个思索是如何看待译品评介的问题。传统的译评常常介于“空泛的赞赏”和“集中评错”之间(王宏志,1999:7)。而这种“错”,往往是由于隐形所导致的。挑“错”标准仍然以原著为参照。确实,从纯粹的翻译技巧上看,如果我们认为只要不是“逐字”的翻译便是翻译的败笔的话,那么,严复的翻译确乎算不上成功,因为他在系列“醒世”译译作中将“俚鄙不经之事”皆“芟剃不言”①。但从严复深刻的“用心”、精湛的语言和百年不变的影响上来看,我们能说他的译品不是成功之作吗?翻译毕竟不是一种纯技巧活动,它是一种社会文化活动,翻译作品不可避免地要烙上文化的印记。因此,对译品的评介不应该只限于狭义的“忠”与“不忠”的范围,而应该置之于历史的、文化的广阔背景中加以讨论。在“信、达、雅”之外,译评家有更多的核心问题可以触碰和深入探索,比如说,由于隐形所产生的佳译或劣译的文化背景和社会效果,等等。 更多论文资料尽在www.fw789.com
最后一点是对于“隐形”的态度问题。从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cultural turn)”(Lefevere, 1992b)和全球文化交流的趋势来看,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隐形现象在未来的翻译文学中不仅不会销声匿迹,而且还将伴随“异化”现象的升温而继续与之分庭抗礼。随着人们知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环境的日益开放,对隐形现象的欣赏度也会越来越大。作为译者,在特定的诗学观、意识形态和赞助人的影响下对原作进行适度的隐形是完全必要的。作为学者,更有责任学会如何客观地分析历史事实和历史现象,没有必要把这种“隐形”视如“文化堕落”(孔慧怡,1999)而战战兢兢地敬而远之或面红耳赤地诛而伐之,更不能武断地要求译者“附庸”于原作,因为异域的文化在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