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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审视戏曲电视剧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6-12 7:39:53

叙事的音乐剧。在表演风格上略带奈张而不过分夸张,贴近生活的自然形态又不完全模仿生活。这是一种独特的品种,有点接近国外电影中的音乐歌舞剧如《音乐之声》、《贝隆夫人》和印度的一些电影。近期的电视剧《大明宫词》也可以作为一种借鉴。《大明宫词》的对白是诗化的而又是好懂的:表演上是诗化的而又是生活化的。这是它不同于一般电视剧的地方。可见,荧屏上的写实也许还可以区别出一些细微的差别,正是这种在总体风格一致下的差别才形成了各种风格。我想戏曲电视剧在表演上应当追求一种符合屏幕艺术真实的独特风格,事实上已有一些成功的尝试值得总结
三、要实现传统戏曲或以叙事为主,或侧重抒写情志,或单纯展示舞蹈身段和武功向叙事本体化转变。在叙事中抒情喻理。一句话,无论改编或新编,均要有好的故事,有悬念,紧张、曲折、引人。传统戏曲中的表现诗意成分将以更内在化的形式存在,而不是为抒情而抒情。也不容许几乎游离情节、为展示而展示的大段舞蹈或武打(它们当然可以另外的方式存在)。同时,要充分发挥电视特点和连续剧的优势,使故事内容更加丰富,刻划人物内心更加深入细致。情节拖沓松散,表演歌唱多戏份少,是戏曲电视剧之大忌,也是它不吸引人的原因之一。魏明伦说得好,传统戏曲“是种形式大于内容的艺术”。⑩戏曲电视剧若不在故事性强上下工夫,依然是没人会看的。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是牺牲传统戏曲的精髓去迎合大众,而我的看法是,电视文化本质上是大众文化,戏曲电视化本身是将传统戏曲中某些因素“移植”到电视中去,使它成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成为受群众欢迎的一个艺术品种,以延续它某种“基因”,避免其濒临湮灭而进入博物馆。其实戏曲本是民俗文化之一种,群众性娱乐性是其固有特征。借电视媒体,使其回归到民众,不是题中应有之义吗?戏曲为了保持其高雅姿态,不肯屈尊俯首于大众文化,戏曲失去观众也就无足为怪了。
  除了实现上述三大转换以外,与此相关的是,人物活动的环境、化妆、道具、灯光运用均应服从屏幕艺术真实的需要,而抛弃舞台美工的痕迹。就化妆而言,我所看过的戏曲电视剧,有的比较生活化,而有的仍然戏妆色彩浓厚,同实景之间极不协调。而这种实景必须是酷似生活原貌的环境,它虽然也是由电视美工师制作出来的,但已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尤其是近距离观赏的电视剧,不可能没有近景和特写,稍不谨慎,背景的明显虚假就会露出马脚。只有环境真实了,才能和表演的写实统一起来,两者彼此依存。目前戏曲电视剧制作中,美工人员有的仍是从事舞台美术的,所以他们总摆脱不了舞美的框子。有的戏曲电视剧中房屋门窗一望而知是布景片,而道具如锄头之类也是纸做的。因此,有一个舞美向荧屏美工转换的问题。
  音乐和歌唱是传统戏曲的灵魂之一,是一种地方戏的“方言”。音乐除了为唱服务,同样经过改造,加入现代西洋乐器和电声乐器,也可以成为背景音乐,起烘托气氛,抒情达意和增强表演的节律性的作用。
  歌唱是戏曲电视剧的重要元素,没有了歌唱,也就从根本上失去了“戏曲”味而成为普通电视剧。但歌唱要适度运用。在舞台上歌唱有多种功能,其中有些功能(如交代情节)在荧屏艺术中应淡化,而以其它方式取代。另外要在该唱时唱,不该唱时不唱。长段的唱应尽量减少。舞台上那种一个人大段地唱,而其他演员面无表情地站立一旁这样的情景在电视中是不可思议的。面对将死之人,让一个人大段咏唱,在舞台上我们或许认可,而对电视观众来说,他们会觉得不近情理而感到可笑。确有必要通过较大的优美唱段抒情言志、表达内心活动时,还可以借鉴MTV的形式加强视听综合,以克服画面单调。因为电视是视觉第一,如果视觉形象缺少变化,会令人生厌和“坐不住”。至于
  回忆咏唱更可以插入回忆性镜头以增强视觉感染力,有时还可以干脆采取画外伴唱。如杨子荣打虎上山一段,与其让杨子荣骑在马上大段地唱,倒不如画外伴唱,剪辑组合与其长度一致的杨子荣策马驰聘雪原的一组镜头来得生动活泼,同时还解决了唱和做的矛盾。
  以上我们从戏曲电视审美本体特征出发,探讨了戏曲电视化要解决的几个核心问题。虽然这远不是问题的全部,但无疑本体特征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应当承认,在以往较好的戏曲电视剧中,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戏曲电视剧作为屏幕艺术的本体特征,但是真正说得上是屏幕艺术的电视剧还是微乎其微。这里要解决几个认识上的问题。一是要认清传统戏曲面临的危机,增强紧迫感;二是要认清戏曲电视剧的屏幕艺术的美学特征。过去在提倡传统戏曲演现代戏时,便有人担心或批评会搞成“话剧加唱”或非驴非马的“四不象”,然而经过努力,证明传统戏曲是能够演好现代戏的,也没人再嘲讽它是“话剧加唱”了。现在戏曲电视化,又有人首先担心会不会搞成“电视剧加唱”。这种担心不无道理。但若过分忧虑,预先设定好一些不可逾越的框框,而不是首先鼓励大胆进行艺术实践,那么真正意义上的、能受观众欢迎的戏曲电视剧永远不可能产生。我们要解放思想,破除定势,不怕别人说“四不像”。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要的正是“非驴非马”一既非一般电视剧又非传统戏曲。因为它并没有一个参照系,必须让它“像”什么什么,它是通过广大理论和实践工作者共同努力,不断探索、实践最后形成的一种全新的电视艺术品种。我们相信,在新世纪里,经过广大电视一戏曲工作者的艰辛工作,一定会让古老传统戏曲的优秀“基因”经过荧屏的移植、改造,重新获得旺盛的生命力,绽放出一朵朵崭新的艺术奇葩,重新回到广大民众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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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吕新雨《戏剧传统在大众传媒时代的命运》,《安徽大学学报》2000(5)
  ②⑤⑥阿诺德·豪塞尔《艺术史的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P319,P375,P372
  ③④滕守《艺术社会学描述》,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P305,306
  ⑦孟繁树《戏曲与电视的结合是电视与戏曲的双向选择》,《艺术百家》1995(4)
  ⑧汪人元《关于戏曲电视剧的几点理论思考》,《艺术百家》1995(4)
  ⑨孟繁树《戏曲电视剧创作论》,《中国电视》1992(8)
  ⑩熊艳《新世纪民族戏曲仍然“有戏”》,《了望新闻周刊》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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