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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审视戏曲电视剧
“迁就”或“谅解”,怕的是丧失戏曲的精神。因此他们都反对像电影电视一样实景实拍。但我认为电视艺术语言和舞台艺术语言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艺术语言,戏曲电视化并不是简单迁就结合就可以解决的。如果我们承认戏曲电视剧是电视艺术的一种,那么我们一切必须以适合电视艺术的美学原则为基准去吸收传统戏曲中可以在荧屏上表现的东西,一切与电视艺术不相容的要素则坚决“割爱”。按照电视美学原则创造的戏曲电视剧,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戏曲,我们必须坚决改变以舞台艺术的眼光看待这种电视品种。换言之,它虽冠以“戏曲”,但只有传统戏曲的某些要素或“基因”,即使丧失了一部分,也无足悲哀,因为我们总算做了一份非常有意义的工作——戏曲部分“基因”的移植。与其看着戏曲整体衰亡,不如移植其可以继续生存的“基因”于大众媒体,让其生命得以延续,并汇入当代大众文化的潮流中去。这样的电视剧,叫它戏曲电视剧,音乐电视剧,歌舞电视剧均无不可。遗憾的是,现在我们见到的戏曲电视剧,绝大部分仍未摆脱舞台艺术的束缚,戏曲要素没有和谐地融入电视艺术中去。这就难怪观众不爱看了。前不久看到一部《孟姜女》,其中一部分景物给人以相当的真实感,可是当背景出现长城时,一看就知是模型,且同人的比例极度失调(电影电视也有以假乱真的时候,但决不会让人看出被绽)。当实景与制作光滑的图案化的布景片、模型共处一个艺术情景时,立时破坏了整体的艺术效果。
我认为要真正创造出一种具有戏曲元素的全新的电视剧品种,必须实现以下三个转变。
一、在叙事结构上彻底摆脱传统戏曲分幕分场的结构方式的局限和影响,而按照电视剧文学的创作原则去思维。戏曲电视剧剧本应具有一般电视剧文学剧本的特点,以镜头语言说话。根据剧情需要,可以采用多条线索并行交叉、回忆、倒叙等手段,以充分发挥电视语言的强大功能,极大地拓展时空,并加快剧情的艺术节奏。在这里,蒙太奇手法是必不可少的。戏曲电视剧的拍摄应以分镜头剧本为依据,真正实现以演员为中心变为以摄像机为中心。不是摄像机服从演员,而是表演服从摄像机。摄像机所摄取的单个镜头,经过蒙太奇剪辑组合,创造了影视艺术的时空。其间虽有跳脱和空白,但观众习惯承认了这种影视的假定性。如果摄像机依然摆脱不了依附的记录而不是创造的地位,跟在演员后面去完整地记录一个个场景,那么,展现在荧屏上的并不是真正的荧屏艺术,因为它所记录的是舞台艺术所创造的时空。当前许多戏曲电视剧仍然摆脱不了以演员表演为中心创造时空,不去充分开发电视语言功能,这使得相当多的作品时空变化不大,长时间停留在一两个场景,尽管也有镜头的推拉摇跟,角度的切换,但并没有改变时空关系,观众的心理时间并未延伸,心理空间并未拓展。在电影电视中,几分钟的镜头可以给观众造出相当于几天、几年的心理时间。电影和电视本质上是时间艺术,是运动的空间,“动起来”,是其重要特点。多变的角度、场景、线索和人物,是观众所期待的。观众坐在荧屏前和坐在剧院里的心理期待是不一样的,在剧院里他知道戏只能一场一场地演,他必须耐心地看下去;但在荧屏前则没有这种耐心,他希望不断地变,这是荧屏视觉心理所规定的。戏曲电视剧如果不解决让画面说话、叙事,那么它仍然不是我们所期待的荧屏艺术。
二、表演上必须实现舞台艺术向荧屏艺术转换。一切在舞台上所必需的表演上的奈张都不适合荧屏。观众在剧场里同舞台保持着较远的空间距离和一个固定不变的角度,为了准确地传递信息,演员表演的夸张不但是允许的而且是必要的。而电视近距离的家庭观赏方式和摄像机全方位变换角度,极大地缩短了观众和演员的距离,打破了剧场才有的僵硬不变的观赏角度,使观众仿佛走进了剧中,在这里,演员如果还像在舞台上对着“第四堵墙(观众)那样对着摄像机(代表观众的眼睛)做出种种眉飞色舞的大动作的夸张表演,只会令人感到滑稽可笑。这正是舞台表现风格同荧屏表现风格根本相冲突所造成的。与此同时,舞台真实的假定性应被荧屏真实的假定性所代替,传统戏曲中那些为了适应舞台且只有在舞台上才有价值的虚拟化手法及各种程式化手段不得不“忍痛”舍弃,而代之以更为接近生活的,更为自然真实的(当然也是艺术化的)表演。电影和电视的特性之一是它突破了舞台的局限,运用各种手段创造出酷似生活的艺术形象,满足了人们无限追求艺术再现生活时逼真化的要求。戏曲电视化必须适应这种写实要求。有人认为,川剧电视剧《秋江》里陈妙常一站在行走的船上,不但无法施展身段,而且站站惊惊,生怕落水,美感和情致丧失殆尽,因此觉得像《秋江》这类戏是不宜改编成戏曲电视剧的。⑨我觉得,陈妙常在真船真水上无法施展其舞台的身段动作是情理中事,因为那些手段原本是在舞台上为表现“人在船中站、船在水上行”而创造的,一旦进入真实环境,自然英雄无用武之地。那么《秋江》是不是不可以改编成戏曲电视剧呢?也未必。最近看到的开封电视台拍摄的豫剧电视剧《潘必正与陈妙常》,陈妙常就是在真船真水上表演的,且并未丧失美感。关键是演员在表演上要坚决抛弃舞台上奈张虚拟程式化那一套语汇,采用适合于荧屏艺术的语汇。演陈妙常的演员之所以显得战战惊惊,是由于她在抛弃了舞台程式之后,尚未找到适合荧屏艺术的肢体语言。在这方面,戏曲电视剧应当借鉴电影、电视、歌舞剧等各种艺术品种,去创造一种既无舞台化痕迹,又不完全等同于普通电视剧的富有韵味的形式。长期以来,我们在戏曲电视剧表演的虚与实的问题上争论不休,是由于还没有从根本上确立这一艺术品种的荧屏本体地位,没有从戏曲表演的固有的框框中解放出来,总觉得离开了这些就没有了戏曲,总想把两者加以调和。在这种指导思想下,艺术实践确少有令人满意之处。如果说,虚拟化表演是作为舞台艺术的传统戏曲的一部分神髓,那么,在荧屏上抛弃它,也并不等于抛弃了全部戏曲精华。戏曲的某些元素如优美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歌唱仍将保留。表演形式上的音乐性和舞蹈化将会削弱,但内在的节奏美仍将保留,富有诗意而又明白好懂的道白仍将保留,从而创造出一种以叙事为本体,集歌唱、诗化的道白、富有韵律感的表演动作为一体的新的电视文艺品种,它既不是戏曲的照搬,又不同于一般的电视剧,可以看作是一种
我认为要真正创造出一种具有戏曲元素的全新的电视剧品种,必须实现以下三个转变。
一、在叙事结构上彻底摆脱传统戏曲分幕分场的结构方式的局限和影响,而按照电视剧文学的创作原则去思维。戏曲电视剧剧本应具有一般电视剧文学剧本的特点,以镜头语言说话。根据剧情需要,可以采用多条线索并行交叉、回忆、倒叙等手段,以充分发挥电视语言的强大功能,极大地拓展时空,并加快剧情的艺术节奏。在这里,蒙太奇手法是必不可少的。戏曲电视剧的拍摄应以分镜头剧本为依据,真正实现以演员为中心变为以摄像机为中心。不是摄像机服从演员,而是表演服从摄像机。摄像机所摄取的单个镜头,经过蒙太奇剪辑组合,创造了影视艺术的时空。其间虽有跳脱和空白,但观众习惯承认了这种影视的假定性。如果摄像机依然摆脱不了依附的记录而不是创造的地位,跟在演员后面去完整地记录一个个场景,那么,展现在荧屏上的并不是真正的荧屏艺术,因为它所记录的是舞台艺术所创造的时空。当前许多戏曲电视剧仍然摆脱不了以演员表演为中心创造时空,不去充分开发电视语言功能,这使得相当多的作品时空变化不大,长时间停留在一两个场景,尽管也有镜头的推拉摇跟,角度的切换,但并没有改变时空关系,观众的心理时间并未延伸,心理空间并未拓展。在电影电视中,几分钟的镜头可以给观众造出相当于几天、几年的心理时间。电影和电视本质上是时间艺术,是运动的空间,“动起来”,是其重要特点。多变的角度、场景、线索和人物,是观众所期待的。观众坐在荧屏前和坐在剧院里的心理期待是不一样的,在剧院里他知道戏只能一场一场地演,他必须耐心地看下去;但在荧屏前则没有这种耐心,他希望不断地变,这是荧屏视觉心理所规定的。戏曲电视剧如果不解决让画面说话、叙事,那么它仍然不是我们所期待的荧屏艺术。
二、表演上必须实现舞台艺术向荧屏艺术转换。一切在舞台上所必需的表演上的奈张都不适合荧屏。观众在剧场里同舞台保持着较远的空间距离和一个固定不变的角度,为了准确地传递信息,演员表演的夸张不但是允许的而且是必要的。而电视近距离的家庭观赏方式和摄像机全方位变换角度,极大地缩短了观众和演员的距离,打破了剧场才有的僵硬不变的观赏角度,使观众仿佛走进了剧中,在这里,演员如果还像在舞台上对着“第四堵墙(观众)那样对着摄像机(代表观众的眼睛)做出种种眉飞色舞的大动作的夸张表演,只会令人感到滑稽可笑。这正是舞台表现风格同荧屏表现风格根本相冲突所造成的。与此同时,舞台真实的假定性应被荧屏真实的假定性所代替,传统戏曲中那些为了适应舞台且只有在舞台上才有价值的虚拟化手法及各种程式化手段不得不“忍痛”舍弃,而代之以更为接近生活的,更为自然真实的(当然也是艺术化的)表演。电影和电视的特性之一是它突破了舞台的局限,运用各种手段创造出酷似生活的艺术形象,满足了人们无限追求艺术再现生活时逼真化的要求。戏曲电视化必须适应这种写实要求。有人认为,川剧电视剧《秋江》里陈妙常一站在行走的船上,不但无法施展身段,而且站站惊惊,生怕落水,美感和情致丧失殆尽,因此觉得像《秋江》这类戏是不宜改编成戏曲电视剧的。⑨我觉得,陈妙常在真船真水上无法施展其舞台的身段动作是情理中事,因为那些手段原本是在舞台上为表现“人在船中站、船在水上行”而创造的,一旦进入真实环境,自然英雄无用武之地。那么《秋江》是不是不可以改编成戏曲电视剧呢?也未必。最近看到的开封电视台拍摄的豫剧电视剧《潘必正与陈妙常》,陈妙常就是在真船真水上表演的,且并未丧失美感。关键是演员在表演上要坚决抛弃舞台上奈张虚拟程式化那一套语汇,采用适合于荧屏艺术的语汇。演陈妙常的演员之所以显得战战惊惊,是由于她在抛弃了舞台程式之后,尚未找到适合荧屏艺术的肢体语言。在这方面,戏曲电视剧应当借鉴电影、电视、歌舞剧等各种艺术品种,去创造一种既无舞台化痕迹,又不完全等同于普通电视剧的富有韵味的形式。长期以来,我们在戏曲电视剧表演的虚与实的问题上争论不休,是由于还没有从根本上确立这一艺术品种的荧屏本体地位,没有从戏曲表演的固有的框框中解放出来,总觉得离开了这些就没有了戏曲,总想把两者加以调和。在这种指导思想下,艺术实践确少有令人满意之处。如果说,虚拟化表演是作为舞台艺术的传统戏曲的一部分神髓,那么,在荧屏上抛弃它,也并不等于抛弃了全部戏曲精华。戏曲的某些元素如优美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歌唱仍将保留。表演形式上的音乐性和舞蹈化将会削弱,但内在的节奏美仍将保留,富有诗意而又明白好懂的道白仍将保留,从而创造出一种以叙事为本体,集歌唱、诗化的道白、富有韵律感的表演动作为一体的新的电视文艺品种,它既不是戏曲的照搬,又不同于一般的电视剧,可以看作是一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