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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浅析集体行动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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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集体行动的困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西方学者根据生活世界的反映,建构了集体行动困境的理论模型,并作出了若干理论阐释。这种非合作博弈下的集体行动逻辑反映在公共事务管理现实中可能会出现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公共资源利用无度、公共秩序混沌无序、公共组织效率缺失、公共政策执行失范等诸多问题。为此,明晰产权、明确责任、沟通协调、自主治理、理性激励、合理监督等制度安排是解决公共管理危机或集体行动困境的可能路径。
关键词:集体行动;非合作博弈;公共管理;制度安排
The Dilemma of Collective Action:Theoretical Interpretation
and Empirical Analysis
——The Crisis of Public Management and the Possibility of It’s
Overcoming Under Non-cooperation Game
Abstract: The dilemma of collective action is a objective social phenomenon. The western scholars create some theoretical patterns about the dilemna of collective action and give some theoretical interpretation according to the reflection of the life world. If the collective action based on non-cooperation game logically reflects in the reality of governing public affairs, it will appear some problems: the supply of public goods shorted, the public resource overused, the inorder public order, the efficiency of public organization lost, the anomie of puplic policy implementation. Thus, the possible path to resolve the crisis of public managementor the dilemma of collective action is institution arrangement, such as distinct propertyright, clear responsibility, communication and coordination, autonomic governance, creating encouragement, reasonable supervision and so on.
Key words: collective action; non-cooperation game; public management; institution arrangement
公共事务管理是一种典型的“集体行动”形式。而集体行动的逻辑或曰集体行动的困境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是行动个体理性行为的非合作博弈结果。个人自私的行为并不一定能够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显然不能够在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产生最佳的社会共同结果,个人理性并不能保证集体理性。因此,公共管理危机的出现似乎在所难免。公共管理危机的克服有赖于行动个体的行
为自主性,但更多地仰赖于制度的安排。因为制度
是长期迭演博弈所选择的均衡结果,它是行动个体由不合作走向合作的路径依赖。实际上,“关于非合作博弈的研究表面上是描述非合作的规律,更深的目标其实是寻找合作之路”[1]。由集体行动的困境走向集体行动的帕累托累进(Pareto improvement),是包括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学者共同致力探讨的重大问题。
一、集体行动困境的理论模型
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A.Aristole)曾经断言:“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务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务,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务;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务”[2]而使这一断言模式化的公共选择分析模型影响最大的有三个:公用地悲剧、囚徒窘境博弈和集体行动的逻辑。
1968年英国科学家哈丁(G.Hardin)在美国著名的《科学》杂志上发表了《公用地的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一文,此文描述了理性地追求最大化利益的个体行为是如何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恶果。哈丁设想古老的英国村庄有一片牧民可以自由放牧的公共用地,每个牧民直接利益大小取决于其放牧的牲畜数量,一旦牧民的放牧数超过草地的承受能力,过度放牧就会导致草地逐渐耗尽,而牲畜因不能得不到足够的食物就只能挤少量的奶,倘若更多的牲畜加入到拥挤的草地上,结果便是草地毁坏,牧民无法从放牧中得到更高收益,这时便发生了“公用地悲剧”。同时,尽管每个牧民决定增加饲养量考虑到现有牧畜的价值的负效应,但他考虑的只是对自己牧畜的影响,并非所有牧畜的影响。于是,最优点上的个人边际成本小于社会边际成本,纳什均衡总饲养量大于社会最优饲养量。正如哈丁所说:“这是悲剧的根本所在,每个人都被困在一个迫使他在有限范围内无节制地增加牲畜的制度中。毁灭是所有人都奔向的目的地,因为在信奉公有物自由的社会中,每个人均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3]
著名的“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博弈模型也说明了:在一次博弈的情况下,人们不遗余力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博弈结果对于集体来说往往并非帕累托最优状态。假设两个合谋犯罪的嫌疑犯被警察抓住,分别被关在两个不能互通信息的房间进行审讯。警察告诉他们:如果两人都坦白,则各判刑5年;如果一人坦白一人抗拒,则坦白者立即释放而抗拒者重判8年;如果两人拒不认罪,则他们会被以较轻的妨碍公务罪各判1年。如果我们用-1、-5、-8分别表示罪犯被判刑1年、5年、8年的得益,用0表示罪犯被立即释放的得益,那么我们可以用一个特殊矩阵(图1)将这个博弈表示出来:
囚徒A 囚徒B
坦白 抗拒
坦白 -5,-5 0,-8
抗拒 -8,0 -1,-1
图1 囚徒窘境
对该博弈中的两个博弈方来说,各自都有两种可供选择的策略即,坦白或抗拒;共有四种可能结果,其中,最好的得益是0,最坏的得益是-8。假定A选择的是坦白,B的最优选择是坦白;假定A选择的是抗拒,B的最优选择同样是坦白。事实上,(坦白,坦白)不仅是纳什均衡,而且是一个占优战略选择。而(抗拒,抗拒)不是纳什均衡,因为它不满足个人理性要求;订立攻守同盟也没有用,因为没有人有积极性遵守协定。因此,两个囚徒决策时都以自己的最大利益为目标,结果是无法实现最大利益甚至较大利益。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奥尔森(M.Olson)演绎的“集体行动的逻辑”(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说明个人理性不是实现集体理性的充分条件,其原因是理性的个人在实现集体目标时往往具有搭便车(free-riding)的倾向。奥尔森批驳了传统的集体行动观,即由具有相同利益的个人所形成的集体是要为他们的共同利益而行动的,认为“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4]。在奥尔森看来,集团的共同利益实际上可以等同或类似一种公共物品,任何公共物品都具有供应的相联性(jointness of supply)与排他的不可能性(impossibility of
关键词:集体行动;非合作博弈;公共管理;制度安排
The Dilemma of Collective Action:Theoretical Interpretation
and Empirical Analysis
——The Crisis of Public Management and the Possibility of It’s
Overcoming Under Non-cooperation Game
Abstract: The dilemma of collective action is a objective social phenomenon. The western scholars create some theoretical patterns about the dilemna of collective action and give some theoretical interpretation according to the reflection of the life world. If the collective action based on non-cooperation game logically reflects in the reality of governing public affairs, it will appear some problems: the supply of public goods shorted, the public resource overused, the inorder public order, the efficiency of public organization lost, the anomie of puplic policy implementation. Thus, the possible path to resolve the crisis of public managementor the dilemma of collective action is institution arrangement, such as distinct propertyright, clear responsibility, communication and coordination, autonomic governance, creating encouragement, reasonable supervision and so on.
Key words: collective action; non-cooperation game; public management; institution arrangement
公共事务管理是一种典型的“集体行动”形式。而集体行动的逻辑或曰集体行动的困境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是行动个体理性行为的非合作博弈结果。个人自私的行为并不一定能够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显然不能够在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产生最佳的社会共同结果,个人理性并不能保证集体理性。因此,公共管理危机的出现似乎在所难免。公共管理危机的克服有赖于行动个体的行
为自主性,但更多地仰赖于制度的安排。因为制度
是长期迭演博弈所选择的均衡结果,它是行动个体由不合作走向合作的路径依赖。实际上,“关于非合作博弈的研究表面上是描述非合作的规律,更深的目标其实是寻找合作之路”[1]。由集体行动的困境走向集体行动的帕累托累进(Pareto improvement),是包括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学者共同致力探讨的重大问题。
一、集体行动困境的理论模型
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A.Aristole)曾经断言:“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务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务,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务;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务”[2]而使这一断言模式化的公共选择分析模型影响最大的有三个:公用地悲剧、囚徒窘境博弈和集体行动的逻辑。
1968年英国科学家哈丁(G.Hardin)在美国著名的《科学》杂志上发表了《公用地的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一文,此文描述了理性地追求最大化利益的个体行为是如何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恶果。哈丁设想古老的英国村庄有一片牧民可以自由放牧的公共用地,每个牧民直接利益大小取决于其放牧的牲畜数量,一旦牧民的放牧数超过草地的承受能力,过度放牧就会导致草地逐渐耗尽,而牲畜因不能得不到足够的食物就只能挤少量的奶,倘若更多的牲畜加入到拥挤的草地上,结果便是草地毁坏,牧民无法从放牧中得到更高收益,这时便发生了“公用地悲剧”。同时,尽管每个牧民决定增加饲养量考虑到现有牧畜的价值的负效应,但他考虑的只是对自己牧畜的影响,并非所有牧畜的影响。于是,最优点上的个人边际成本小于社会边际成本,纳什均衡总饲养量大于社会最优饲养量。正如哈丁所说:“这是悲剧的根本所在,每个人都被困在一个迫使他在有限范围内无节制地增加牲畜的制度中。毁灭是所有人都奔向的目的地,因为在信奉公有物自由的社会中,每个人均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3]
著名的“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博弈模型也说明了:在一次博弈的情况下,人们不遗余力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博弈结果对于集体来说往往并非帕累托最优状态。假设两个合谋犯罪的嫌疑犯被警察抓住,分别被关在两个不能互通信息的房间进行审讯。警察告诉他们:如果两人都坦白,则各判刑5年;如果一人坦白一人抗拒,则坦白者立即释放而抗拒者重判8年;如果两人拒不认罪,则他们会被以较轻的妨碍公务罪各判1年。如果我们用-1、-5、-8分别表示罪犯被判刑1年、5年、8年的得益,用0表示罪犯被立即释放的得益,那么我们可以用一个特殊矩阵(图1)将这个博弈表示出来:
囚徒A 囚徒B
坦白 抗拒
坦白 -5,-5 0,-8
抗拒 -8,0 -1,-1
图1 囚徒窘境
对该博弈中的两个博弈方来说,各自都有两种可供选择的策略即,坦白或抗拒;共有四种可能结果,其中,最好的得益是0,最坏的得益是-8。假定A选择的是坦白,B的最优选择是坦白;假定A选择的是抗拒,B的最优选择同样是坦白。事实上,(坦白,坦白)不仅是纳什均衡,而且是一个占优战略选择。而(抗拒,抗拒)不是纳什均衡,因为它不满足个人理性要求;订立攻守同盟也没有用,因为没有人有积极性遵守协定。因此,两个囚徒决策时都以自己的最大利益为目标,结果是无法实现最大利益甚至较大利益。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奥尔森(M.Olson)演绎的“集体行动的逻辑”(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说明个人理性不是实现集体理性的充分条件,其原因是理性的个人在实现集体目标时往往具有搭便车(free-riding)的倾向。奥尔森批驳了传统的集体行动观,即由具有相同利益的个人所形成的集体是要为他们的共同利益而行动的,认为“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4]。在奥尔森看来,集团的共同利益实际上可以等同或类似一种公共物品,任何公共物品都具有供应的相联性(jointness of supply)与排他的不可能性(impossibility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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