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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新制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5-30 7:42:11

报出版社,1999年。
[2] 参见 (美)康斯坦丝•阿荣斯著,陈星等译:《良性离婚》,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
[3] 参见 周楠等:《罗马法》第18-19页,转引自杨立新著:《人身权法论》,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
[4] 参见 杨立新著:《人身权法论》,第246-247页,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
[5] 参见 王泽鉴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
[6] 参见 刘士国著:《现代侵权损害赔偿研究》,第2页,法律出版社,1998年。
[7] 参见 杨立新著:《人身权法论》,第252-254页,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
[8] 参见 刘士国著:《现代侵权损害赔偿研究》,第161-162页,法律出版社,1998年。
[9] 参见 马继军著:《试论建立离婚之损害赔偿制度》,载于《妇女研究论丛》,1997年第4期。
[10] 参见 马继军著:《试论建立离婚之损害赔偿制度》,载于《妇女研究论丛》,1997年第4期。
[11] 参见 陈苇著:《建立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载于《现代法学》,1998年第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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