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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解析
5.公允价值计量指导不够完善。虽然《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专门用了一章规范公允价值的确定,但这些不够完善的原则性规定远不足以对实务中的公允价值计量进行有效的指导。
新准则对公允价值的估计分为两个层次:(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2)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一简单的分类方法存在着很大的问题。首先,按照准则对“活跃市场”的定义①,如果被计量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可直接用其报价对公允价值进行估计,不会存在没有报价的情形,因为根据定义,“市场价格信息是公开的”是构成活跃市场的要素之一。其次,从准则内容来看,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而采用估值技术时又分为三种情况:(1)考虑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2)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3)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这种分类方法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从估计的第一层次即是否存在活跃市场来看,其划分标准是估计公允价值所获得信息的可靠性和可获得性,但对不活跃市场进行再分类的标准却是估价信息与公允价值估计方法的结合。相对而言,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公允价值估计层次的
研究
更为深入、更具指导意义。FASB在其《公允价值计量》最新准则工作稿中[6],根据用于估计公允价值的市场信息的可获得程度将公允价值估计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的信息是指反映报告个体在计量日能够进入活跃市场中的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可观察的市场信息;第二层次的信息也是可观察的市场信息,但不是报告个体在计量日能够进入活跃市场中资产或负债的报价;第三层次的信息是不可观察的市场信息,如通过推断外推法或内插法获得的但不能得到可观察的市场数据支持的信息。以估价信息这一单一标准划分公允价值估计层次更有助于指导实务中公允价值的计量和估价方法的选择。因此,这种划分标准更具合理性和可实施性。
公允价值计量的最大难点在于以公允价值为目标的现值计量以及其他估价技术的
应用
。我国新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的“公允价值确定”部分却没有给出详细的指导,这对以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实施以及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信息的可靠性将产生很大的
影响
。
四、结论
综上所述,新发布的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在语言表述上更为规范、也修正了征求意见稿在金融资产减值方面与IAS39的实质性差异,同时还补充了一些征求意见稿遗漏的重要条款。但由于时间过于仓促、对基本概念缺乏深入的研究以及准则制定者对于公允价值计量可靠性的担心,新准则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继续深入的理论研究以及准则在执行过程中经验的积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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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文献
]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S].2006.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S].2006.
[3]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S].2004.
[4]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S].2006.
[5]谢诗芬,胡振国。公允价值定义的历史演变及其辨析[C].
中国
会计学会2005年年会论文集,2005.
[6]FASB.FairValueMeasurement[R].WorkingDraft,March,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