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经济论文国际经济 → 文章内容

浅析当今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怎样发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5-29 7:39:32

人资本的发展。第二,在社会经济的运行中,国家最重要的职能是宏观调控职能,即制定市场游戏规则,调节社会总供求,引导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等等。可是,国家行政机关直接掌管生产资料,垄断许多关键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然引起国家宏观管理职能的畸变,使其不能很好地去履行其应该履行的职能。 
2.产权不清,腐败之风盛行 
国有资产的产权归属,虽然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宪法上被宣布为全体国民所有,可是,这一原则却无法在经济运行过程的各个环节加以贯彻。这是因为,尽管具有公民身份的社会成员在名义上都是社会财产的所有者,但在实际上,由于全民财产不可分割和在传统体制下不可交易、转让的属性,使得任何一个社会成员都不可能拥有一份可以明确辨认、并通过支配或出卖等方式实现的所有权。所以,在一些国家官僚主义严重的场合,名为“全体国民所有”的资产,实际上变成“谁都不所有”的资产,成为越来越疏远人民群众、甚至成为凌驾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上的一种物质力量。原来意义上的产权以及它所反映的经济关系在这里已经非常淡化了,这就是经济学上常讲到的“产权虚置”现象。由于产权虚置,再加上发展中国家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不健全,因而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国有企业中贪污腐败、营私舞弊之风盛行也就不足为怪了。 

3.政企不分,企业经营目标重叠 
国家作为政权机构和经济社会组织,是由一系列具有不同性格的、有多元的政治经济目标的组织所构成的复合体。作为全体国民的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国家负有管理全部国有资产的职能;作为政权机构,国家负有组织整个社会生活的职能;而作为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国家又具有控制和调节全社会经济运转的职能。此外,国家作为全民族利益的代表还负有国防、外交等方面的职能。在实行国家所有制的情况下,由于政企不分,国家作为一个政治经济实体所具有的上述多项功能必然通过各种不同渠道和多个组织机构去控制、影响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以实现上述功能,从而形成多元化的企业经营目标。例如,国家的劳动就业部门可能把增加就业看作是国有企业的一个重要任务,因而在产业的配置上,更倾向于多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财政部门则把上缴尽可能多的税收作为国有企业的主要任务;而负责社会福利和协调地区经济发展的部门则可能把稳定物价、收入再分配和援助落后地区看作是国有企业的主要功能。此外,还有些发展中国家从政治角度考虑其他一些政治目标,如摆脱外国制约以实现经济独立和赶超战略等。 
由于政企不分所造成的上述企业经营目标的重叠,势必严重影响到国有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力不从心,无所适从。 
4.管理混乱,企业经营效益低下 
许多发展中国家对国家资本控股的企业采取国有国营的制度。在这种管理制度下,各级经济管理组织之间,以及各级经济领导者和管理者之间没有明确、具体的责、权、利的界定,对他们缺乏经济、行政、法律等方面的硬约束,领导者作出错误的经济决策或管理失职而给经济带来损失,都可以不负任何责任,照旧做领导工作,甚至还能担任更高一级的领导职务;而工作做出了很大成绩,经济取得了很大效益,也缺乏必要的经济利益方面的奖励。另一方面,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实行国有化以及创办和经营国有企业的过程中,缺乏具备一定素质的经济领导者和管理者。被委派去管理国有企业的官员,或者根本不懂经济工作,不懂经济发展规律,缺乏必要的经济管理知识和生产技能,或者官僚思想严重,办事作风浮夸,不深入实际,不调查研究,动辄就轻率地作出某种决策。可想而知,这种决策很少有不失误的。所以,国有企业管理不善,亏损严重,在发展中国家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并成为其越来越沉重的财政负担。例如,1979年,印度的145个国营企业中,有1/3是亏损的。土耳其公共企业在1977~1979年期间平均净亏损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3.9%,经过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才使1981年的利润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0.1%。墨西哥国营企业(国家石油公司除外)1970年所获利润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0.3%,1980年的净亏损为国内生产总值的1.2%。塞内加尔的国营企业在70年代中期尚有赢利,但在1977~1978年出现了赤字,1979~1980年亏损企业达42家(1980年共有国营企业68家)。坦桑尼亚412个国营企业中,赢利者仅9个。据世界银行测算,如果发展中国家国营企业的收益提高5%,成本降低5%,由此产生的财富,在土耳其相当于其国内生产总值的2%或年税收的10%;在坦桑尼亚约等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5%,或全部卫生经费;在马里等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2%,或2/3的教育经费。(注:世界银行.1983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3:75) 
四、对国有经济的整顿和改造 
面对国有经济的严峻形势,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些发展中国家着手对国有企业进行整顿和私有化改造。智利首开发展中国家私有化之先河。1973皮诺切特就任总统后,根本改变了阿连德政府的国有化政策,将国有企业有计划地出售给私人。1974~1980年间,智利出售了130家企业,价值超过5亿美元。到80年代末,除大铜矿外,智利其他国有企业已基本上实现私有化。这些政策的实施,调动了私人经济的积极性,使企业的经营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劳动生产率得到显著提高。在智利的带领和影响下,其他拉美国家也先后对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70年代后期,阿根廷政府在《阿根廷经济复兴与发展规划》中提出,要把部分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作为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属于基础设施、基础工业等重要部门的某些国有企业,如国家煤气公司、国家电力公司、邮政、电讯等实行“外围私有化”,即部分私有化,而将属于非关键部门的国有企业全部转让给私人经营。 
如果说,在20世纪70年代,实行私有化的还限于智利、阿根廷等少数拉美国家的话,那么,到了80年代,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国有企业的经营亏损状况进一步加重,国家财政收支进一步恶化,国有企业的改造问题不得不尖锐地被摆上政府的议事日程。这一时期,一些发展中国家外债负担沉重,也成为促使这些国家推行私有化政策的主要因素。因为外债中的相当部分是国有企业所欠的,有的国有企业欠外债达几十亿美元之多。将这些企业出售给外国公司,不仅可连债务一起摆脱掉,而且出售企业的收入还可用作政府的其他开支。另外,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发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