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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的格式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2-3 12:44:15

;命令、公告、通告等令知性公文,其标题中可以省略“事由”要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告”、“中国人民银行通告”;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省略“公文名称”要素。
  标题中标点符号的使用原则:标题末不加标点;标题中一般不用标点,如是转发法规性公文可以使用书名号《》,并列内容之间可以使用顿号。标题的字数一般不超过50字。
  标题应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标识,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2)主送机关:对公文负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标注主送机关有三种情况:一是直接使用机关的全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是使用机关的通用的规范化简称,如“国务院”;三是标注同类型机关的统称,如“部属各高等院校”等。其位置应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标明,其后加全角冒号“:”。
  (3)正文:公文的主体部分,用以表示公文的信息内容。正文的结构一般分为导语、正文主体与结语,在主送机关下一行书写。
  (4)附件:指附属于公文正文的其他公文、图表、名单等材料。公文附件是公文正文内容的组成部分,其作用在于补充和完善公文正文的内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应在正文下空 1行左空2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例:“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正文一起装订,以方便查阅,如不能与正文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以防止附件散乱、丢失。
  (5)成文时间:指公文的成文日期,它表示公文生效的时间。确定公文成文日期的原则是:一般公文,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公文,以通过日期为准;法规性公文以批准日期为准;两个以上机关(部门)的联合发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部门)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拟写成文时间要求:用汉字标全“年”、“月”、“日”,年代、月份、日期不能遗漏,不得以小圆点“?”代替汉字表述年月日,“零”规定一律写为“○”,不能够用阿拉伯数字“0”。例:“二○○一年八月十日”。成文时间的位置根据印章的位置而定。
  (6)公文生效标识:是指发文机关印章或签署人姓名。加盖印章有两种情况:单一发文印章和联合行文发文印章。
  ①单一机关制发公文的情况:单一发文在落款处不署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印章应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下套方式);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中套方式);“下套”的盖印方法,可以显示印章的庄重性,如国家行政机关的印章均有国徽,就可以将其完整地显示出来,此外,还可以增加成文时间的清楚度,防止因图案或文字压在成文时间上使其难以辨认。
  ②两个或两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的情况: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居中排布,主办单位印章在前,两个单位的印章均压成文时间,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单位印章在前,每排最多只能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过版心;最后一排如余1个或2个印章,应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不得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注成文时间。
  印章的颜色,除专用章外,印泥应为红色。应使用质量较好的印泥作为字迹材料,印迹必须是端正地自左而右环行,完整、清楚地表达发文机关的名称,禁绝出现印章字迹歪歪斜斜,缺字少划,或者模糊不清,或者自左而右字符颠倒的现象,以维护公文的严厉性和有效性。
  当公文正文后的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的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必须使印章与公文在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办法解决。
  (7)附注:指对公文内容或有关事项、要求的注释与说明,如需要加以注释的公文的阅读范围、使用方法、请示等上行公文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其格式如下:(此文发至县、团级)或(联系人:×××,联系电话:××××××××)。附注的作用是方便公文的阅读、理解,以及文书处理部门对公文的分发处理,保证公文的安全。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3.版记部分
  版记是公文格式结构的第三部分,其位置依公文格式构成而言,它相当于公文的“脚”。版记部分包括以下数据项目:
  (1)主题词:用以揭示公文主要内容的规范化的词或词组。标注主题词有助于文书部门依据公文主题及时、快捷地处理公文,同时便于按主题查找、检索公文。主题词的标注程序是:全面审读公文,确认公文的主题内容;认真进行主题分析,对要害性语句准确、精练地进行主题概括,形成主题概念;在《公文主题词表》中选用最恰当的主题词语,词表中没有所需词时,可选用相关或相邻近的词进行组配,组配不合适或不能组配时,可选用最直接的上位词。
  主题标引时应有效把握主题词标引的深度,除类别词和类型词外一般标注3~5个,不超过7个。一份公文主题词的排列顺序应先标注类别词,再标类属词,最后标注表明公文种类的类型词。公文主题内容的类属词之间的顺序,一般按照概念大小从小到大排列。假如文件具有表示空间和时间的辅助因素,应标注在类属词后,公文类型词之前。“主题词”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之间空1字,最末一词后无标点。
  (2)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标识“抄送”,后用全角冒号;抄送机关之间用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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