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热门专题新 农 村 → 文章内容

2008年林业厅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2-2 10:56:46

坚持改革创新  着眼兴林富民 努力服务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XX省林业厅

XX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林业承担着建设绿色家园和发展绿色产业的双重任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地位特殊、潜力巨大。2006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关心支持下,我省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国家林业局关于2006年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办好16件实事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山多林多的优势,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力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与保护,促进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实现林业增效与林农增收,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深化林改,为新农村和谐发展开辟新天地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继续、深化和完善,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对于加快林业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省始终把林改作为林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大胆创新,林改取得可喜成果。

(一)林改主体任务基本完成。2003年以来,XX率先进行了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目前,全省共完成明晰产权的村数12323个,占应改村数的99.5%;已发放林权证面积7566.2万亩,占应发放林权证面积的65.7%。从检查验收和执法抽查情况看,各地都能认真按照省政府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林改政策,群众受益面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5%以上,林权申请登记率达95.1%,发证准确率达96%以上,总体质量较高,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呈现出农民满意、干部高兴、社会认同的良好局面。

(二)配套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在产权主体改革初步完成后,我省又率先推进集体林权配套改革,2006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召开了高规格的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全面推进以“稳定一大政策、突出三项改革、完善六个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工作,并率先在以下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1.在林权登记管理上有新突破。为了加强林权管理,长期稳定林权政策,XX省编委今年批准成立省、市、县三级林权登记管理中心,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建立健全林权登记管理制度,这对于巩固和拓展林改成果、规范林业管理、保护林农和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2.在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上有新突破。为了适应林改后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省编委批准成立林业综合执法机构(省级为执法总队,市级为支队,县级为大队),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有效解决了以往林业多头执法的问题,强化了依法行政,提高了执法效率。

3.在林权DI押贷款上有新突破。从2004年开始,我省就开展了以林权DI押贷款为主要内容的林业融资改革试点,实现了农村信贷史和林业发展史上的两大突破。目前贷款累计总额达30.6亿元,特别是2006年7月以来,不到一年时间就已发放林业小额贴息贷款4530万元,受益农户2260户。

4.在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上有新突破。提出了“以森林资源为基础,以森林经营方案为依据,科学安排林木采伐”的改革思路,引导林业经营者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永安、延平等地按面积控制采伐的改革试点,进展顺利,为落实林农的林木采伐自主权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5.在生态公益林保护上有新突破。在商品林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后,我省又着手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和补偿机制,提出了“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改革思路,并在一些地方开展了试点工作,通过股份均山、联户管护,责任承包、专业管护,相对集中、委托管护等模式,建立公益林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同时,在公益林补偿方面也取得了重大突破,补偿资金逐步增加,特别是2007年创造性地实施了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使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亩5元提高到每亩7元,开创了我国区域性生态公益林补偿的先例。

6.在规范森林资源流转上有新突破。修订了《XX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并在全省63个县(市、区)成立了林权登记交易中心,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的有序流转和资源优化配置。同时,为了防止发生农民新的失山失地现象,我省创造性地提出了限期流转(一个轮伐期)、限量流转(部分林权)、现货流转(现有近成熟林)办法。

7.在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上有新突破。针对林改后经营相对分散的现状,我省及时引导林农在明晰林权、明确利益分配的基础上,以林地、劳力、资金、技术和亲情、友情为纽带,建立起新型的股份合作林场和家庭林场2400多个。同时,引导林产加工企业、国有林场与林农合作新建原料林基地400多万亩,形成了多种形式的联合体,促进了林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8.在林业服务体系建设上有新突破。按照服务组织网络化、行业协会专业化、中介机构社会化的要求,我省许多县都建立了林业服务中心,乡镇建立了服务协会,村建立了服务分会,形成县—乡—村一体化、互动互联、网络化的服务构架。目前全省已建立63个县级林业服务平台、1000多家林业行业协会和200多家森林资源评估、木竹检尺、伐区设计等中介机构,为林农提供了方便、优质的服务。

(三)林改给农村经济社会带来深刻可喜的变化。林改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增加了农民和村集体收入,转变了政府职能,促进了林区社会和谐,使林区农村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随着林改的不断深化,耕山有责、务林有利、就业有路、致富有门,改革的成效越来越显现出来。

1.加快了林业发展。林改确立了林农在经营中的主体地位,调动了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发展的积极性。近几年,全省各地都呈现出“争山争苗”造林的好现象,森林资源快速增长,据全国第六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表明,全省有林地面积净增500万亩,达1.15亿亩;森林覆盖率增长2.44个百分点,达62.96%,居全国第一;活立木蓄积量达

[1] [2] [3] [4]  下一页



网站热门推荐